发布日期:2024-07-11 17:37 点击次数:83
因未公示会员服务套餐中的“会员系统建档”、“情感咨询辅导”、“一对一外在提升”等服务的价格,以及未以字体加粗等显著方式提示合同中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北京禧结良缘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禧结良缘公司)近日被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警告、罚款3.1万元。
经查明,北京禧结良缘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29日,主要通过预收款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婚恋服务。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期间,该公司在前台公示了四种价位的会员服务套餐,分别为标准猎婚版19800元、水晶猎婚版29800元、至尊猎婚版49800元和高级猎婚版69800元。这些套餐包含“会员系统建档”、“匹配适宜约会对象”、“情感咨询辅导”等多项服务内容。
在实际业务中,北京禧结良缘公司提供的“匹配适宜约会对象”服务包括不同服务时长和约见不同适宜对象人数等内容;“情感咨询辅导”服务包括内在提升、自我认知、关系推进等39节课程。这些服务均可单独购买。此外还提供“一对一外在提升”服务,包括皮肤管理、发型定位、色彩服装等18项内容。
在开展婚介业务时,北京禧结良缘公司使用了两版婚介服务合同,分别为《会员服务合同》和《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结婚返款版)》。合同中规定了违约责任,如“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或者乙方单方提出终止的,非因法定情形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于超出部分违约方还应进行赔偿。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还需承担合同款的20%婚恋咨询情感分析费、1500元的系统使用费,且乙方根据己经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时间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退还剩余服务费。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服务费退还事宜协商处理。”等内容。然而,这些条款并未以字体加粗等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